新春佳节将至,春节期间客流物流密集,节庆活动、旅行出行增多,用火用电用气增加,各类消防安全风险增大。四子王旗消防救援大队提醒社会单位和公众,加强火灾防范,共度平安佳节。
一、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,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,落实火灾防范措施,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。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人员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、巡查,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。
二、节日期间营业场所要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,开展一次员工消防安全培训,确保会报警、会引导疏散、会扑救初起火灾。
三、商场、市场、宾馆、饭店等举办节庆或商贸活动时,场地设置、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,配足消防器材;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,微型消防站人员和保安人员要落实值班巡查制度,及时消除火灾隐患。
四、社区居委会、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节日消防知识宣传培训,增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;要对居民楼开展消防安全检查,确保消防设施完好、消防通道畅通;要落实微型消防站24小时有人在岗,一旦发生火灾,及时有效处置。
五、居民家庭要注意安全用火用电用气,取暖电器要远离可燃物;要教育儿童不要玩火,及时清理阳台、走道杂物和厨房油渍,外出时要关好门窗、电源和燃气开关。电动自行车不乱停乱放和占用消防通道,严禁电动自行车“进楼入户”“人车同屋”“飞线充电”。
六、餐饮场所、居民家庭使用厨房电器、燃气器具时不能离人,使用后随手关闭,不要超负荷使用电器;一旦发现燃气泄漏,要迅速关闭燃气阀门,打开窗户通风,到安全区域联系相关部门到场处理。
七、严禁占用、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,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。
八、购买烟花爆竹要选用合格产品,在指定地点安全燃放,严禁在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、重要物资仓库、文物建筑、居民住宅区、柴草堆垛、高压线附近燃放烟花爆竹。严禁往下水道扔鞭炮,儿童燃放须有成人陪伴。燃放后,要立即清理余火和残渣。
九、春节前后,祭奠和祈福活动较频繁,焚香点烛不能置于塑料烛台内,要与可燃物保持距离;离家或睡觉前应将香烛熄灭,防止遗患成灾。
十、遇有火情,要沉着冷静,捂住口鼻,匍匐、弯腰迅速撤离,切不可顾及私人物品贻误自救逃生时机,及时拨打119报警,报警时要讲明详细地址、起火部位着火物质、火势大小等;如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,请及时拨打“12345”投诉举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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